第93章 判决 (第1/2页)

加入书签

在网友们吐槽及讨论时。

庭审现场。

吴阿坤的辩护人,为吴阿坤进行了现场辩护。

庭审一共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才结束。

十五钟的休庭后,庭审继续。

“现在继续开庭,请全体起立。

经合议庭合议。

现在就被告人吴阿坤一系列犯罪一案,进行宣判。

经本院审理查明。

公诉机关,对被告吴阿坤的涉嫌的犯罪事实,认定清楚。

证据完整。

因此。

所指控的寻衅滋事罪、聚众淫乱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强奸罪等罪名成立。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

本院依法对被告人吴阿坤,作出如下公开判决。

组织他人,有组织的网络造谣。

攻击国家重点科研保护单位,制造严重对立情绪。

适用《刑法》二百三十九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等情节。

属故意挑事,制造矛盾。

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整。

组织十人以上的,多次于半山庄园的家中、酒店等场所组织群体活动。

适用《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纠集组织他人,在多个场所为发寻求感观刺激等情形规定。

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整。

组织多人为寻求刺激,非法购买笑气等新型毒品聚众吸食。

适用《刑法》第三五十七条之情形。

由于被告,属于公众人物,影响重大。

情节属于严重。

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整。

同另案处理的被告。

不顾她人意愿,强行与她人发生关系。

适应《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使用暴力、胁迫等其它手段,强行与她人发生关系。

同时参与人数两人以上,涉嫌轮奸。

情节特别恶劣严重。

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整。

并赔偿受害人精神赔偿等,共计三十万元整。

考虑到被告人作为公众人物。

影响极其恶劣、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经合议庭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返回顶部↑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页

言情小说相关阅读: 名门绅士不二婚 和狐狸精闯荡修真界 让你当反派,怎么主角都没了 从附身电脑开始的超凡人偶生活 小镇重生,从出生开始 将军要卸甲 我在精神病院觉醒盲盒系统 爱在秋风起舞时 布莱肯林场 貔貅幼崽靠玄学爆红娱乐圈 噩梦复苏,我有一只小僵尸 我是谁,人人都知道就我不知道 人在乡村,扶墙出门 学校里的学生居然要去外面做苦工 快穿从手撕位面管理局开始 异能融合:我开创了超凡时代 都市丛林之混世赢生 福冈杀手 天爷赐宝 灵魂互换:我变成了高冷校花